【黎智英案】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作供 確認陳梓華獲轉帳8萬元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5/07 17:21

最後更新: 2024/05/07 18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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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7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,控方傳召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作供。控方展示一張由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於2020年2月24日向陳梓華開出的支票,涉款逾8萬元。周確認支票上有他與Mark Simon 的簽名,指他在黎的批准下簽署支票,但未知為何黎要開支票予陳。

案件今踏入第71天審訊,第5位從犯證人、男律師助理陳梓華第13天出庭作供。

黎一方問及陳於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至被捕前的想法。陳供稱,當時會視乎身邊有甚麼人,而考慮會否繼續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,亦會考慮本身一同行事的人,會否繼續共同行事。

至於陳早前供稱曾向被告黎智英指「我認為應該要褪,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」。陳今於庭上補充,指自己被黎智英說服,「所以我都會繼續做」,故此陳希望讓同案被告李宇軒離港,再由他留守香港。

陳已完成作供,控方傳召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作供,周在控方主問下確認他於2022年2月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。

周指,他於1993年加入壹傳媒擔任財務總監,2016年至2020年任職財務總裁,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2日任職營運總裁,2016年至2021年為行政董事及公司秘書,周確認,曾有一段時間兼任財務總裁及財務總監,並於2021年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。

周續指,擔任財務總裁及財務總監時,負責廣告營銷、管理財政部、行政部及法律部等,須向行政總裁及主席黎智英等人匯報。至於在私人公司層面上,如Dico(力高顧問有限公司)、Lais Hotel等,他需向黎及黎的助手Mark Simon 匯報,當中以向黎匯報為主。

周又指,力高由他以信託方式代黎持有,至於財政事宜則由黎及Mark Simon決定,數額不大的則由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決定。

控方展示一張由力高於2020年2月24日向陳梓華開出的支票,涉款逾8萬元。周確認支票上有他與Mark Simon 的簽名,指他在黎的批准下簽署支票,但未知為何黎要開支票予陳。

控方另展示周於2019年6月20日傳予黎的電郵,當中有300萬支出為「Mark Project」,周供稱,他理解Mark Simon會於2019年做海外文宣等事。

聆訊明(8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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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